在网络技术犯罪相关纠纷中(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、侵犯商业秘密等),和解与函告是常见的非诉处理手段,但如果策略不当,可能错失维权时机或引发合规风险。以下是核心策略要点:
一、先明确案件性质,划定处理边界
在启动和解或发函前,首先要通过初步证据评估案件性质:是属于民事侵权(如著作权、技术秘密侵权),还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(如侵犯商业秘密罪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)。
举个一般性例子:某科技公司发现前员工私自复制公司未公开的算法代码,需先判断该代码是否属于技术秘密,员工的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。若仅属于民事侵权,可优先考虑函告或和解;若可能涉刑,需结合案件情况,权衡刑事控告与和解的利弊。
二、函告需精准,避免无效沟通
函告(律师函)是正式的权利主张文书,核心要做到三点:
1. 事实清晰:明确列明对方的具体侵权行为(如“未经授权非法侵入公司计算机系统,获取客户数据”),避免模糊表述;
2. 依据充分:引用对应的法律规定(如《民法典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、《刑法》关于相关罪名的条款),说明行为的违法性;
3. 诉求明确:清晰提出具体要求,如“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删除非法获取的数据、赔偿经济损失XX元”,同时设定合理的期限。
*提示:函告内容建议由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查,避免因表述不当削弱法律效力。
三、和解的核心:先固定证据,再谈方案
和解的前提是掌握充分的侵权证据,否则可能陷入“对方否认侵权”的被动局面。建议在和解前通过公证、电子存证等方式固定对方的侵权行为(如非法获取的技术秘密、入侵系统的记录)。
此外,和解协议的条款需严谨:明确约定停止侵权的具体内容、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、保密义务(如双方对和解内容保密)、违约责任等。具体条款建议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或审查,避免后续产生纠纷。
四、涉刑案件中,和解的作用边界需清晰
若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网络技术类犯罪(如侵犯商业秘密罪),和解达成后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,可能成为司法机关考量的从轻情节,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。司法机关仍会根据案件事实、证据及法律规定依法处理,和解仅能解决民事赔偿部分的争议。
五、事后合规:堵上漏洞,避免再次发生
无论是通过函告还是和解解决纠纷,后续都需完善内部合规体系:比如针对技术秘密,落实签署保密协议、设置访问权限、开展保密培训、标识保密信息等措施;针对计算机系统,强化安全防护,避免再次被非法侵入。
【行动建议】
遇到网络技术犯罪相关纠纷时,先咨询专业的网络法律律师,对案件性质、证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,再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(函告或和解),切勿盲目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