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电商、开实体店的老板注意了!
销售商品时的一句无心表述,可能直接触发刑事红线——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。
先看行业常见的风险场景:
某电商平台卖家在店铺页面标注“某牌原厂原单正品”“支持专柜验货”,实际销售的是未经品牌方授权的假冒商品。品牌方投诉后,公安机关介入调查,该卖家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立案。
实践中,以下几类表述会大幅提升刑事风险,必须谨慎:
1. 直接宣称“正品”“专柜正品”“官方授权”
如果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这类表述会直接被认定为“明知是假冒而销售”的核心证据。
你明确向消费者承诺商品为正品,主观故意性非常明显,一旦查实商品为假冒,很可能被认定符合犯罪构成要件。
2. 暗示性表述“原厂原单”“尾单”“渠道货”
虽然没有直接说“正品”,但行业惯例中,这些表述常被用来指代仿冒品牌商品。
司法实践中,若用这类词描述假冒商品,会被推定为主观明知,进而成为刑事追责的重要依据。
3. 虚假承诺类“假一赔十”“正品保障”
这类承诺看似给消费者定心丸,实则是给自己的“风险伏笔”。
如果商品是假冒的,这种承诺会强化你“明知是假仍故意销售”的主观认定——你清楚商品并非正品,却仍作出高额赔偿承诺误导消费者。
4. 规避监管的暗语表述
比如用谐音、代号指代品牌,把“某迪”写成“某迪”,或者用“小蓝鞋”“老花包”这类暗语指代特定品牌假冒商品。
这种刻意规避平台检测、隐瞒商品真实情况的行为,会被认定为故意逃避监管,主观明知的证据链会更完整。
5. 虚假验证承诺“可通过专柜验证”“支持官方验货”
若你销售的是假冒商品,却承诺可以通过官方渠道验证,这种表述直接证明你有欺骗消费者的故意,同时也会被作为主观明知的关键证据。
合规提示:
上述表述若对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;如符合构成要件,可能承担刑事责任,具体案件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。
行动建议:
1. 销售商品时,如实标注商品来源,不做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宣传;
2. 若销售授权商品,务必保留品牌方的授权文件、进货凭证等合规资料;
3. 对商品真伪存疑时,不要上架销售,及时向供应商核实或咨询专业人士;
4. 店铺宣传文案、商品描述建议由合规人员或律师审核后发布;
5. 一旦收到品牌方投诉或监管部门通知,立即停止销售并配合调查,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。